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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务员制度改革详细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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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历来被无数人视作"铁饭碗",公务员考试是无数人追求和报考的一项考试,而就在今年,公务员制度或将迎来重大改革,在改革之后或许人们对于这个"铁饭碗"的认知也将要迎来大变更,那么具体的改革情况如何?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务员改革的对策

  1、降薪

  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上海、深圳等城市纷纷降低了公务员的薪水,有些人甚至连奖金、津贴都给取消了,还有一些经济落后的城市,并没有降低工资,这一变化,让不少人,特别是那些准备报考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的人,更是无法接受,感觉自己辛辛苦苦考到了文职,又要减薪,这让他们很是不爽。

  2、从铁饭碗到合同制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推行公务员的聘任制,也就是合同制,和私营企业一样,都是按照绩效来计算的,所以表现不好的人,甚至有被开除的危险,所以这个办法,让很多人都很紧张,尤其是那些想要报考公务员的人,更是忧心忡忡,生怕自己所在的区域也会实行这种制度,认为公务员是一份安稳的工作。

  可现在都要变成合同制了,自己干嘛要去当公务员啊?众所周知,公务员的入职比例很低,几百上千人竞争,能进入其中的人,无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想要成为公务员的原因。

  3、预期实施

  该计划将于2022年下半年实施,但对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实施将会推迟。

  二、未来的考试推荐

  1、预计未来的公务员考试将会减少

  原本公务员最好的工作,就是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这一次,很有可能会被取消,而且薪水也会降低,所以这一次的招聘,虽然会少一些,但也不会太少,因为这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职位。

  2、不能放松警惕

与公务员考试改革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新规:明年起,这九类公务员都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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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上岗前,都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而今后,即使是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可能也将通过统一考试才能入职。并且,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计划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在28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涉及司法考试的16个条文作出修改,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昌友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这项改革措施将于明年实施。

  那么,司法考试将作哪些调整?该项改革如何顺利“落地”?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报考学历要求,草案是否有明确规定?

  范围扩大:从4类人员扩大至9类人员

  目前,我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对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没有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根据草案规定,法律职业准入门槛将有所提高。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表示,这实际上意味着在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将有9类法律职业人员需要通过考试才能取得资格。

  制度衔接: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

  在建立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后,那么之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合格证书以及律师资格凭证该怎么办呢?邓昌友在说明中提出,为了做好有效衔接,草案明确,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草案对于公务员法等法律的修改特别增加一条,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有专家表示,衔接就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比如,如果是初次从事行政复议、裁决等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以前已经在岗的从事行政复议、裁决工作等人员,已经胜任工作,则不再需要参加考试。

  严格要求:被吊销律师执照,或无法再当辩护人

  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公务员法分别规定了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公务员的情形。草案在律师法、公证法中增加规定: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申请人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专业背景 :草案未提及,有待实施办法明确

  现行司法考试对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作出规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

与公务员考试改革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法律顾问等公务员需参加职业资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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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法律顾问等公务员需参加职业资格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执行难


  从明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审议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拟对考试名称和考试人员范围等方面作出相应修改。


  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八部草案在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人群之外,扩大需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范围。按照公务员法草案的规定,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也要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对此,多位常委会委员在昨日的分组审议中提出异议,认为将上述人员列入法律职业考试的相关规定需要斟酌,在现实中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郑功成委员说,他不太赞成把行政机关列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他提出,行政机关里哪个部门都有从事行政法制方面的一些事务,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几乎全部实行轮岗制,“如果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影响面很大,也很难实施。”


  对于这一类人员,郑功成委员认为,如果都把他们作为法官、检察官来要求,实际上做不到。因此对他们应当有适当的、相应的考试,但是不要讲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因为那是对法官和检察官的。


  苏泽林委员也有类似看法:法律顾问并没有行政处罚权,是否需要经过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有些理论上的问题还需要研究。因此他建议,如果其他法律职业要考试,可单独建立一个考试,不要与司法考试合为一体。


  王明雯委员对凡是涉及到行政执法方面的人员都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定持怀疑态度,“既然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这部分公务员来讲不是专门的法律职业,而且特别是基层,很多人的素质是比较低的,让他通过这个考试进入公务员系统,我觉得几乎执行不了,难度很大。”


  郎胜委员说,考试适用范围扩大以后,在实践中很容易降低标准,造成实践中执行问题。建议将来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握比较严格的标准,不能轻易放松。


  张兴凯委员则强调新老制度衔接问题。他说,关于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在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里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范围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时,都用了“初次”。他所的理解“初次”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是确保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很多,应把工作做细,做好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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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务员考试改革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有关公务员的七大改革,准备参考的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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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为你带来[有关公务员的七大改革,准备参考的你要知道],想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不知你是否已经了解了如今有关公务员的一些改革呢?关于公务员的改革进行的如火如荼,关于改革的一些事情,你一定要知道了!

有关公务员的七大改革,准备参考的你要知道

  改革一:涨工资

  关于公务员薪酬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大家所关注的焦点,如今,很多地方的公务员的工资都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理论上,公务员的工资会每一个或者每两年上调一次。对于公务员的工资增长,其实是重在优化工资结构,建立一套完整的工资增长机制,保证工资能够合理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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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二:养老金并轨

  工作之后,最关心的便是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务员也是如此,虽然刚刚开始工作,但不少的同学还是会比较关心自己的福利待遇的问题。在进行改革之后,公务员也将开始缴纳养老金,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

  缴纳养老金,从表面上看是增加了负担,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它解决了公务员辞职之后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公务员队伍顺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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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三:多通道晋升

  在如今的公务员的机制中,想要晋升是非常的难的,针对此类现象国家国办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由低到高设置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5个职级,公务员任职年限达到分别达到8、12、15、15、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高一级待遇。

  这样的晋升对于公务员来说是有积极的作用的,解决了广大公务员的晋升上的后顾之忧,能够充分的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改革四:公车改革

  这也是公务员改革中的另一项重大举措,取消了一般的公务用车,改为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出行的交通工具,同样,对于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会有不同的车补,在中央实行之后,地方也加入了公务员车改的大军之中,这样的改革,表明了中央在反腐的决心,言必行、行必果。因此,相对于节约开支、资源配置等作用,公车改革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意义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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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改革:人民警察首次实行“2+X”考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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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提供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改革:人民警察首次实行“2+X”考试模式,希望考生们都能顺利报考国家公务员!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改革:人民警察首次实行“2+X”考试模式

  2016年10月13日,伴随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正式发布,2017国考的招录工作正式进入“启动”模式,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4日,共计10天,笔试考试将于11月26日-27日举行。本次计划招录27061人,与2016国考招录的27817人相比较,略微下降,减少了756人。在考试方面,2017国考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其中的两大亮点显现在:一是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首次实行“2+X”考试模式;二是继续对省级以上和地(市)级以下职位分明命制公共科目试题,沿用去年分级分类的“老办法”。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就2017国考这两大亮点进行深度研讨,希望助大家一臂之力。

  一、警察职位首次实行“2+X”考试模式。

  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明确提出“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此处可明显看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考试因职位的特殊性,招录制度开始迈入“2+X”探索模式,这将更有利于警察人才选拔与职位的切合度,突出对警察报考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以满足招录机关对实际人才的需求。中公教育专家在此提示所要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2017国考并且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希望考生随时关注,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二、公共科目沿用去年分级分类的“老办法”

  国家公务员考试采用分级分类考试制度,此项制度更有利于满足不同岗位层级级别对实际人才的需求,也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才步入工作岗位展开工作的需要,同时使公务员的选拔制度更趋合理和针对性。

  1、行测(副省+地市):副省难度较大,难度凸显在数量关系。

  行政能力测验作为公务员考试的必考科目,在历经2002-2006分卷尝试之后,在2007年合并,直至2015年分卷考试再次“回归”,在分分合合之中,可以推测出,命题者试图通过题型和题量的变化,找出一条最能检测出应考者能力和水平之路,而应考者也能通过行政能力测验辨别出自身与所报职位的匹配度。

  从2015年再次迎来行测分卷之后,历经两年分卷“试水”之后,这两套试卷在题量与考查形式上的规律可窥一斑。从考试时间上看,行政能力测试的考试时间一直保持在120分钟;从题量上看,副省的试卷题量保持在135道,地市的试卷题量保持在130道,并且两套试卷在常识判断(20道),言语理解(40道),判断推理(40道),资料分析(20道)四大专项的题量保持稳定性的特点。两套试卷最大的不...

与公务员考试改革相关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2016年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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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公务员考试已经拉开帷幕了,为了健全人民警察培养机制,而将对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进行改革,具体改革变化内容详情请看下文。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公务员考试热门话题同样是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所要考查的范文之一,备考的考生一定要进行相关的备考复习喔。

  近年来,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任务日益严峻复杂,公安队伍建设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进一步提升公安院校教育培养质量,确保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水平,同时破解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专业人才引进难、艰苦边远地区招警难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

  招录培养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专家表示:此次改革就是要建立健全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在“入口”上与其他公务员有明显区别。

  本次改革几大特点:

  一是从招警权限看,要求招警工作应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不得自行招警,有利于进一步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

  二是从招警模式看,突出表现为建立了“双轨”招警机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招录两种方式。

  三是从招警方法看,实现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公安机关招警职位将划分为执法勤务、综合管理、警务技术三大职位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测评方式手段。

  四是从政策重心来看,充分体现对特殊职位、特殊人才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政策倾斜。

  此次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后,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警考试将会有一些新的变化。

  一、每年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一定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结合实际确定入警比例,并据此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考试内容上,增加了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符合不同职位要求的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内容等,同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将视情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开展面试等工作。对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相关工作。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的合格标准按公安机关统一招警标准执行。

  据此,提示广大考生,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首次统一招警笔试有可能在2016年4月间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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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务员考试改革相关的招警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优先录用星级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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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报考公告即将发布,你知道湖北公务员考试政策变化的相关信息是什么吗?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将优先录用星级志愿者这一政策改革你清楚吗,湖北公务员考试信息留学群做了如下整理。下面我们来看看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优先录用星级志愿者,快看看吧。

  市十三届人大常务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志愿者服务条例》。条例中的诸多保障和激励条款,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服务,把武汉建设成志愿者之城。

  条例规定,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志愿服务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和志愿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志愿服务提供经费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捐赠、资助。

  条例还明确,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考公务员、征兵、聘用员工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征集和聘用星级志愿者。

  条例规定,每年三月为本市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月。教育部门应加强学生志愿服务意识的培养,引导和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志愿服务纳入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内容。高等学校应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街道(乡镇)、文明社区(村)、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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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改革:取消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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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从1月11日开始,你知道江苏公务员考试政策变化的相关信息是什么吗?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将取消户籍的限制关于这一政策改革你清楚吗,江苏公务员考试信息留学群做了如下整理。下面我们来看看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改革:取消户籍限制,快看看吧。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省级职位取消户籍限制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变革较大,除了考试科目有变动外,在招考政策方面也有体现。据悉,为采取有效措施在更广范围内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人员报考江苏省公务员,2016年江苏省级机关考录职位取消了对报考人员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也就是说,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省级机关职位面向全国招考,这无疑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重要体现。

  盐城、扬州、南京等地户籍条件最为宽松

  2016年江苏市级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后,考生的咨询话题紧扣户籍要求。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2016年盐城市招考公务员(参公)790人,全面开放户籍和生源地,面向全国招考。其中,仅部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有户籍要求。扬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南京市报考南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这是今年江苏省市级公务员考录政策的一个重大突破和调整,这也意味着江苏省市级公务员职位招录不再仅局限于当地考生,全国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此举开放度高,真正彰显了盐城市‘敞开心扉、广纳英才’的引才文化,更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顺应了‘515’引才计划的要求。

  2016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均不受户籍限制

  在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所有职位中,只要考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均不受户籍限制,只要职位其他要求也符合的,均可报考。高学历人才一直是江苏公务员考试对人才渴求的表现之一,但从江苏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情况来看,本科以上学历仍是招考主体。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很多2016届应届毕业生忧虑自己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能否参加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在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即可。江苏公务员考试历年均是广大应届毕业生的重要就职出路,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即将开始(1月11日-17日),请大家做好报考准备。

  总的来说,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各市职位均有江苏省外考生可报考的职位,只要符合职位条件,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欢迎各地优秀人才踊跃报考。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特别提醒考生:

  一是务必认真阅读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等,全面掌握有关考录政策,有疑问请拨打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

  二是公安、监狱戒毒管理系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均是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要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请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认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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