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落实八项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纪委“十八项要求”以及市局党组《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宜市国税党组发〔2013〕12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市局党组纪检组文件(宜国税党纪发【2013】2号)和远纪发〔2013〕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领导。
2、认真学习。县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学习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通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市国税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全体干部学习笔记每季不少于5000字,并开展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3、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八项规定”、“六条意见”的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要求上来,中层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国税内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远安县国税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远国税发〔2013〕13号),内容包括: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便捷高效,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22项内容,做到“四个结合”切实抓好全局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强化职能建设相结合。通过学习落实”八项规定”,牢记国税部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税收与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是学习”八项规定”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效,切实为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三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八项规定”的学习,大力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算好廉政“七笔账”,强化“两权”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部分团员青年47人,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和各类典型案例,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在全局倡树风清气正、廉洁从税的良好形象,为远安国税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四是学习”八项规定”与构建和谐机关相结合。着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