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入研究生招生改革,并提出了四大要求和行动指南,留学群考研频道为您报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狠抓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切实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狠抓考试安全
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工作仍然面临十分复杂、严峻的形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狠抓考试安全,确保研究生考试安全平稳。
省招委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体系,要对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另行下发)制订本地区安全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位考务工作人员,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加强系统内部治理和监管,全面梳理排查研究生考试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管和考试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业务管理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要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要确保考点的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撤并一些报名人数较少的报考点。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等能够有效防范作弊的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场电子挂钟和指纹识别仪等,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的地区要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检查考生携带的文具。
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主动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联系,切实做好2014年研招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要继续开展打击涉考犯罪、销售作弊器材,净化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严密监控考前及考中通过网络、通讯设备等传播涉嫌泄露试题及答案等有害信息,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及相关犯罪活动。
二、强化综合评价,提高选拔质量
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选拔的根本标准。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围绕选拔培养目标建立健全能力与知识并重的考核体系,强化对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