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台 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 ,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第二条、保密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风险告知: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第四条、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五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