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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选调科员级检察官助理1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5.其他要求
检察官助理为驻明康监狱(佛山市高明区)驻所检察岗位。要求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侦查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检察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微电子、数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有信息技术、软件研发、网络管理、信息安全或数据应用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技术器材的使用、维护、操作。
司法行政人员A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中文等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党建或组织人事工作经验。
司法行政人员B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新闻、中文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媒体宣传能力,3年以上宣传工作经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我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20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司法考试等证件以及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的电子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单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