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版)”,跟着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为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破产案件信息公开问题制定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
为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破产案件信息公开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破产案件(包括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案件)审判流程信息以及公告、法律文书、债务人信息等与破产程序有关的信息统一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
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应当使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时披露破产程序有关信息。
第二条破产案件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均应依法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债务人信息,在不损害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破产管理人可以通过与重整投资人的协议向重整投资人公开。
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公开破产案件的以下信息:
(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
(二)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发布的各类公告;
(三)人民法院制作的破产程序法律文书;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破产管理人依法公开破产案件的以下信息:
(一)债务人信息;
(二)征集、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三)破产管理人工作节点信息;
(四)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发布的其他公告;
(五)破产管理人制作的破产程序法律文书;
(六)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解协议。
破产管理人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公开。
第五条破产管理人应当通过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时公开下列债务人信息:
(一)工商登记信息;
(二)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
(三)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四)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重整投资人可以通过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与破产管理人互动交流。破产管理人可以根据与重整投资人的协议向重整投资人公开下列债务人信息:
(一)资产、经营状况信息;
(二)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的详细信息;
(三)重整投资人需要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破产程序有关公告。
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在其他媒体发布公告的,同时要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