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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仓山区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秋季仓山区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仓山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仓山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仓山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见福州市教育局公告。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具体见下面的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注册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网报入口、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仓山地区或持有仓山地区有效居住证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含);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