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的一名的士司机。21号上午9点10分,我在南头检查站等客时,把抽剩下的一段烟头从车里往外扔了出去。这时城管人员上前叫住我,他们告诉我,我扔烟头的行为违反了《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的第38条第2款,将由主管部门责令清理。我马上下车把烟头拣起来。
我随地扔烟头的行为是不文明的。其实,我平时开车营运时,经常听广播里的交通台宣传《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的知识,大道理,我是明白的,只因一时疏忽就忘记了。身为的士司机,(这么做)对深圳的形象不好,又在关口扔烟头就更不好了。通过这件事,我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随手扔垃圾了,同时,我还要提醒广大的士司机也不要随手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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