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通知【篇1】
东营市公安局公安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市编制、人社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安文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属非在编雇佣人员,是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设置)。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4、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有流氓偷盗、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9、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合做公安文职的。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50人,其中,东营市公安局招聘35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招聘10人,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招聘5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5日-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面)
采用现场的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