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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我县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招收合同制消防员和合同制消防文员。
(一)消防员招收人数
面向全县招聘6名合同制消防员和2名合同制消防文员。
(二)消防员招收条件
合同制消防员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从社会公开招聘。招收条件如下:
1.共同条件
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2.岗位条件
(1)灭火执勤岗位(6人):男性,要求退役士兵,年龄18-26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上,优秀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0岁,退役消防兵优先。
(2)消防监督文职岗位(2人):女性,年龄18-30周岁,身高156厘米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以上,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具备写作、宣传、摄影等基础,具有中文文秘、新闻、计算机、法律及相关档案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为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纳3张近期免冠照片。联系方式:蔡参谋 15279440528
(四)招考方式
(1)合同制消防员进行身体素质测试:男性进行3000米及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测试。
(2)合同制消防文员进行文化理论考试:计算机操作和公文写作。
(五)体检
根据征招岗位的人数、性别,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排前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
(六)录取办法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当中,根据征招岗位的人数,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排前的人员进行政审,最后在政审合格的人员当中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合同制消防员及合同制消防文员采取企业合同制用工形式,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对于合同制消防员开展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合同制消防文员进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并施行一年一签。
(八)聘用待遇
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基本工资2000元/月(培训及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签订合同后购买社保;消防文员的基本工资2000元/月(培训及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签订合同后购买社保。
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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