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同学们,如果您的证书丢失了,请不要着急,小编为您整理了《内蒙古乌兰察布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补办程序》,按照程序补办即可!
内蒙古乌兰察布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补办程序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丢失,按照以下程序补办:
1、在报纸上刊登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作废声明(报纸要求是具有全国统一期刊号的所在地报纸;刊登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证书号、姓名、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
2、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证书审核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从个人档案中提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准备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
5、向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一并提交: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证书审核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以备审核。
6、经审核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证书审核表》打印证书,并加盖自治区人社厅钢印,发放证书。
7、按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半年集中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申报补办一次,原则上每年的6月和12月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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