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的考生注意了!根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将于3月22日9:00至3月23日18:00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留学群收集整理的 “关于2023年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2023年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通知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447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以及“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招聘专业审核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核,不接受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