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修改稿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独立学院全称: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专业与学制: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学习年限为十年;护理学(英语班)专业、药学(临床药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专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八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现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4人,其中副教授职称以上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03万元;图书15万册。
二、专业要求
护理学专业只收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印章。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学(英语班)专业、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费收取及退费等说明
1、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费12000元/每年;护理学(英语班)、药学(临床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学费11500元/每年;预防医学10000元/每年。住宿费:500元/每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