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讯:2015年佛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财政部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市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信息
(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会办〔2014〕13号)(附件1)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先做理论题再做实务题,两部分得分合计为最后成绩。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是财务软件实务操作。
(五) 参考教材。考生可参考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内附会计电算化教学光盘)。
(六)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
(七)成绩合格标准。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二、报考要求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以下人员可报考市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中央、省驻禅单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在职人员;
2.省属及市属在禅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3.参加在市财政局备案的市级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