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东北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各单位应在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东北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审定各单位调剂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批各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2.各单位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3.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4.各单位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工作实施
(一)复试比例
我校执行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专业课测试
形式为笔试或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至3小时。各单位根据《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确定测试内容。
2.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所占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