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中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8月招考77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通告”,欢迎您阅读!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8月招考77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通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及下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7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gdgwy/)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的,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六)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我院门户网站“中山检察在线”(www.zhongshan.jcy.gov.cn)和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dzs.lss.gov.cn)发布公开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