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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池州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2022年高考池州学院招生章程

  池州学院是一所省属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坐落在“千载诗人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池州市,2019年从专科破格升为本科,现有13个教学科研单位,58个本科招生专业,下面是该学院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看看吧!

  池州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199号。

  第三条 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察。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从高到低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专业服从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法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4分或良好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报考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不能色盲、色弱。

  第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第十一条 艺体类招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依据综合分录取。

  第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池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电话:0566-2748992,传真:05...

与2022年高考池州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池州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池州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池州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三条 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校监察审计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察。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专业服从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英语口试成绩达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100分以上(含100分);化学类专业不能色盲、色弱;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不能色盲。

  第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第十一条 艺体类招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省外文理科招生根据生源地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池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 0566-2748992、 2748627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cz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c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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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22年高考池州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2022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坐落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池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17年,距今已有百年的办学史,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有一批的优秀人才,下面是该学院的招生章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建设西路38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在省考试院统一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3、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可按本省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优先录取。

  4、考生体检标准执行省招生部门的最新规定。

  5、本院招生无应、历届和男、女比例限制。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

  1、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并为贫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机会。我校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2、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建立了稳固的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学校负责推荐合格毕业生就业,鼓励支持在校大学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学校多次荣获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

  招生联系电话: 0566-2091931、2090519

  传真: 0566-2091931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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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池州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池州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池州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池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池州学院(国标代码11306)<?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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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池州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池州学院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池州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池州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三条 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校监察审计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察。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专业服从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英语口试成绩达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100分以上(含100分);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不能色盲、色弱;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不能色盲。

  第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第十一条 艺体类招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省外文理科招生根据生源地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池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0566-2748992、 2748627(传真)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czu.edu.cn

  招生网址:

池州学院2016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池州学院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池州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池州学院2016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池州学院(国标代码11306)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英语口试成绩达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100分以上(含100分);化学类专业不能色盲、色弱;地理科学专业不能色盲。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6.艺术类招生全部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池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电话: 0566-2748992、 2748627

  学校网址:http://www.cz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c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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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高考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章程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熟悉意向院校的招生简章对志愿填报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91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全覆盖。自办学以来,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以创新创业竞赛为抓手,以营造“双创”环境为落脚点,以推动成果转化为导...

2022年枣庄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枣庄学院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65个本科招生专业,18个专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其中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学校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普通(普文、普理)类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二)体育类专业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艺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等专业使用相对应的山东省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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