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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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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与2020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0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公布】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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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学院全称、办学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学院全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英文名为HunanJudicialPoliceVocationalCollege,简称湘警职院。

  第四条学院代码:12601

  第五条办学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第六条学院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七条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本省另含参加对口招生考试和单独招生的考生)。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籍(学籍和户籍)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婚。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院各类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2020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专业代码

与2020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院校名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院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三、院校代码(国标):12601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七、学院简介: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籍由教育部电子注册。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依偎在风景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环境优美,处于黄花国际机场、长沙火车站、汽车东站等区域的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学院在办学定位上,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警、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立足行业谋发展、立足市场设专业、立足警字凝特色、立足实践抓教学、立足质量求生存,培养德、能、行三维一体的应用型司法职业人才;为行业和社会输送素质高、技能强的司法警务人才和社会政法服务人才。学院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肩负着为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以及社会各方面高素质技能型司法职业人才培养的重任,是湖南省法律职业培训基地和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我院因办学成绩突出,特色鲜明,已列入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警察招生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学院连续多被评为“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先进单位”,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学生管理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单位”,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同时被授予长沙市“文明卫生单位”,“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称号,被定为“湖南省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被社会和家长誉为“放得心”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职称、教学科研能力强的“双师型”队伍,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及硕士、博士学位教师近200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在校学生规模控制在4500人左右。学院教学实训设施完备,设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个,校内实训实验场所35个。校园内图书馆、校园网、电子阅览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心理测评中心、速录室、警察心理行为训练场、汽车驾驶训练场、警体馆、警务战术训练场、射击场等场地及警用训练器械一应俱全。在抓好学生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警体素质,组织学生进行手枪实弹射击、警务战术、汽车驾驶、计算机应用、英语口语、速录等各种技能学习和训练。校内的司法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警英武术搏击俱乐部、长鹰驾校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实习实训场所之外,同时面向社会开放。司法鉴定所可面向社会提供痕迹、文书、微量物证等司法鉴定业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计算机操作员初中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培训秘书、人力资源师、物流师、营销师、礼仪主持人、网络编辑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等专业技能人才;警英武术搏击俱乐部招收具有一定武...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留学群整理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三、学院国标代码:12601,湖南省代码:4712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七、学院简介: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警察体制职业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研究所和湖南省法律职业培训基地;是湖南省高职德育协会会长单位、湖南省中职德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学院多次被省教育厅、司法厅评为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以服务“法治湖南、平安湖南、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己任,坚持“特色鲜明、省内示范、全国同类领先”的发展目标定位和“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的服务面向定位,明确了“对接行业一线需求,培养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能过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法律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学院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模式,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实施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行为规范化的“五化”养成教育。校园社团组织众多,校园活动丰富,注重培养学生一专多能,提高综合素质。

  学院牵头组建了全国首个司法行政系统职业教育集团,坚持 “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创新人才培养,强化职业培训,致力科研服务,传承法治文化,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1000-8000元/学年;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绿色通道”制度,支持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每年奖学金和助学金总金额达400余万,资助覆盖面超过学生总数的25%。

  在近3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累计已为政法系统和社会相关机构输送各类专业人才近2万人,大部分在政法系统就业,部分毕业生已走上基层领导岗位。近几年来,学院已与司法局(所)、监狱戒毒单位、基层公安、企事业单位等多家单位签订人才供需合作协议,三年来,每年有800名以上毕业生到政法系统单位就业,其中近300名学生被录用为政法系统公务员。目前,学院正紧抓司法改革契机,积极推进“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招生章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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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院校名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院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三、院校代码(国标):12601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七、学院简介: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南省一所警察体制的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籍由教育部电子注册。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依偎在风景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环境优美,处于黄花国际机场、长沙火车站、汽车东站等区域的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学院在办学定位上,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警、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立足行业谋发展、立足市场设专业、立足警字凝特色、立足实践抓教学、立足质量求生存,培养德、能、行三维一体的应用型司法职业人才;为行业和社会输送素质高、技能强的司法警务人才和社会政法服务人才。学院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肩负着为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以及社会各方面高素质技能型司法职业人才培养的重任,是湖南省法律职业培训基地和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我院因办学成绩突出,特色鲜明,已列入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警察招生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学院连续多次被评为“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先进单位”,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学生管理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单位”,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同时被授予长沙市“文明卫生单位”,“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称号,被定为“湖南省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被社会和家长誉为“放得心”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职称、教学科研能力强的“双师型”队伍,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及硕士、博士学位教师近200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在校学生规模控制在4500人左右。学院教学实训设施完备,设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个,校内实训实验场所35个。校园内图书馆、校园网、电子阅览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心理测评中心、速录室、警察心理行为训练场、汽车驾驶训练场、警体馆、警务战术训练场、射击场等场地及警用训练器械一应俱全。在抓好学生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警体素质,组织学生进行手枪实弹射击、警务战术、汽车驾驶、计算机应用、英语口语、速录等各种技能学习和训练。校内的司法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警英武术搏击俱乐部、长鹰驾校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实习实训场所之外,同时面向社会开放。司法鉴定所可面向社会提供痕迹、文书、微量物证等司法鉴定业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计算机操作员...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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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国际代码:12601 湖南省招生代码:4712

  一、学院简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警察体制职业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研究所和湖南省法律职业培训基地。学院多次被省教育厅、司法厅评为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和“教学管理优秀学校”。

  二、招生对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考试考试)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参加并达到2018年湖南省体育类、艺术类、播音主持类、美术类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线,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体育:田径、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健美操等,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市)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市(州)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2)文艺: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市(州)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

  (3)美术、书法: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四、报名方式

  考生在3月15日—4月9日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ks/或学院招生网报名,须正确填写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考生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500人)

专业

科类

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法律事务

2016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际标准代码:127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第十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五条 2016年我院共计招生1980人,具体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合计

普通

专科

对口

招生

合计

1980

1880

1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00

350

50

信息安全与管理

3

60

60

心理咨询

3

60

60

会计

3

150

150

警察管理

3

200

200

国内安全保卫

3

60

60

法律文秘

3

150...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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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政法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章丘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章莱路3555号

第七条 学院概况

学院始建于1982年,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设有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司法行政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基础课教学部等6个教学部门。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

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全,建有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庭、教育矫治实训室、安全防范监控室、速录室、功力训练场、障碍训练场、警体馆等20个校内实训场所,在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女子监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等单位设有5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馆藏图书40万余册,很好地保障了教学需要。

学院拥有一支职业精神高、职业技能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0人,其中博士硕士85人,教授、副教授39人,有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75人。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戒毒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了许多知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校外兼职教师。

第八条 办学特色

(一)法警并举 文武兼备

学院所有学生都要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通过规范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培养良好的警察素质。我院毕业生政治法律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纪律作风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二)试点招录 强化基层

作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担负着为全省监狱、县区司法局培养政法干警的任务。学院已招录7届共1200余名政法干警试点班学生。我院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

(三)教育培训 双轨运行

学院同时承担全省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教育培训任务。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双轨运行的办学模式,增强了学院发展后劲。

第九条 人才培养目标

适应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司法行政,服务于“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突出“法”、“警”、“技”等专业群特色,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法律类专业着重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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