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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2016《税法》考试考点解析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解析

  注册会计师2016《税法》考试考点解析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专栏整理了注册会计师2016税法考试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解析,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考点: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

  1.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取得上述所得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共29项)

  分别为: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变相的劳务报酬: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的营销业绩奖励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免税的利息(3项):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储蓄存款利息。

  2.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3.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

与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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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大家对注会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要素”,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7.纳税期限。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8.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

  9.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

  10.罚则。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11.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

  考点精练:单选题

  下列关于税法要素的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税目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答案】A

  【解析】

  税目是各个税种的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与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注册会计师2016《税法》考试高频考点

税法高频考点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

  注册会计师2016《税法》考试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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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2013年8月27日,中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第56个签约方,G20成员至此已全部加入这一公约。

  一、情报交换

  1.情报交换的类型包括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以及同期税务检査、授权代表访问和行业范围情报交换等。

  2.情报交换应在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以后进行,税收情报涉及的事项可以溯及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之前。

  我国情报交换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

  二、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简称FATCA),其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围内美国富人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属美国国内法,但适用范围远远超出美国。美国公布以政府间合作方式实施FATCA的两种协议模式:

  模式一:通过政府开展信息交换,包括互惠型和非互惠型两种子模式;

  模式二: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税务机关报送信息。

  2014年6月,中国按照模式一中的互惠型子模式与美国签订政府间协议。

  知识点:房产税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解析1】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解析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

  【解析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二、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第四、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

  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

  (1)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

  (2)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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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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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冲刺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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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冲刺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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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某贸易公司2013年6月25日从外地某服装厂购进服装一批,服装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贸易公司业务人员。2013年7月4日贸易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发票被盗。因此项购销业务涉及金额巨大,贸易公司当即于2013年7月5日派相关人员去服装厂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希望服装厂再开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装厂财务人员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服装厂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服装厂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正确的。因为服装厂已就该笔业务正常开具了专用发票,若再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对同一业务重复开具发票,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0某贸易公司2013年6月25日从外地某服装厂购进服装一批,服装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贸易公司业务人员。2013年7月4日贸易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发票被盗。因此项购销业务涉及金额巨大,贸易公司当即于2013年7月5日派相关人员去服装厂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希望服装厂再开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装厂财务人员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如果贸易公司业务人员分三种情况丢失发票:

  ①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②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③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贸易公司在服装厂不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分别在三种情况下,怎样才能取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答案解析:

  ①贸易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由于丢失前未认证,贸易公司可凭服装厂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服装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贸易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②贸易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由于丢失前未认证,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③贸易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1回答41-44题:

  江南汽车制造厂为生产和销售小汽车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2)委托某加工厂加工汽车轮胎20件,委托合同注明材料成本为每件200元,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加工费3000元,税款510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收回后,有12件对外销售,每件不含税价格为400元,其余8件用于本企业小汽车的装配;

  (3)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车150辆,其中10辆用...

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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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对于许多考生来说,是一道难以跨越的坎,所以考生们一定要掌握好税法各个考点知识哦,来看看本文“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应纳税额计算”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税额计算的基本规定

  (1)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2)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税率

  (3)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举例。

  营业税税额抵免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2.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的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算规定

  计算注意问题:

  (1)总包与分包

  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以全部承包额减除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4)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无同类工程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计算规定

  (1)贷款业务指金融机构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

  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全部收入。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保险业

  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为营业额

  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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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大家对注会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的概念”,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

  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C.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

  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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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比较信息

  比较信息的含义与类别

  1.比较信息的含义

  比较信息是指包含于财务报表中的、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与一个或多个以前期间相关的金额和披露。

  2.比较信息的类别

  比较信息包括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二者内容如下表:

类别

各类别的内容

对应数据(本期数据)

属于比较信息,是指作为本期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上期金额和相关披露,这些金额和披露只能和与本期相关的金额和披露(称为“本期数据”)联系起来阅读。对应数据列报的详细程度主要取决于其与本期数据的相关程度。(无需在审计意见中提及对应数据)

比较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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