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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2015考研招生简章

2015考研招生简章 2015四川外语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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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外语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发布入口

  四川外国语大学简介

  四川外国语大学(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川外”(SISU),始建于1950年,位于中国中央直辖市重庆。四川外国语大学是中国中西部综合实力最强的语言类高校,是新中国最早创建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中国八大传统外语高等学府之一,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

  四川外国语大学现在发展成一所外国语语种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培养高端国际型外语人才的多科性、国际化、高水平外国语大学;是西南地区外语和涉外人才培养以及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在2013年教育部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评估中,四川外国语大学位列全国第三位。四川外国语大学是世界法语大学协会(AUF)中国会员中唯一的正式会员单位;是外交部、教育部和国家安全部录取公务员的全国八个考点之一;同时也是重庆市大学联盟六大创始学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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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四川外语学院考研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2年四川外语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 院校代码:10650

  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联系电话:023-6538520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川外语学院。

  第二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第八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和葡萄牙语专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生源质量执行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维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安徽和福建等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对外语类专业进档考生,我校着重参考考生的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

  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参照上述规定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清。

  第十五条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我校实行“加(降)分出档,裸分选专业”。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的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

与2015四川外语学院考研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第二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七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八条 如果第一志愿未满额,对非第一志愿并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参照上一条规定择优录取。

  第九条 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对其加分或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时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专业,我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预设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5分、3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在同等条件下,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整,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并择优录取。不服从调剂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则退档。

  第十一条 对有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物价局批准(川价函[2006]85号),学费为本科12000元/年.生,专科10000元/年.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第四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六条 学院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十佳”学生特别奖等奖助学金。另外,对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人。

  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章 其它事宜

  第十八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咨询专线:028-820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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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Chongqing Nanfang Translators College of SISU)。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东路611号 邮编:401120

  学校网址:www.tcsisu.com 联系电话:023-67138000、67138899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2001年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由四川外语学院和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建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备招收本科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现设有英语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管理学院、亚欧语言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工程管理、美术学、广告学、绘画、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等45个专业(方向)。学院依托四川外语学院教学、科研的实力,利用学院一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2、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三、录取原则

  我院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尽量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对此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从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报考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语测试并及格(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语文、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均及格。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但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我院学生享受同公办院校一样的国家政策待遇。此外,为了使学生充分感受到学院大家庭的温馨和激发其进取精神努力成才,学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奖学金体系,还为特困学生专门提供生活补助和勤工助学机会。

  同时,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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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院校招生:四川外语学院今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艺术类

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学校简介

四川外语学院(Sichuan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简称“川外”(SISU),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1950年,坐落在重庆嘉陵江畔、歌乐山麓,占地70余公顷,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的园林式单位。

学院拥有俄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越南语、葡萄牙语等11门外语专业以及翻译、法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外交学、国际政治、商务英语、社会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包括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及强化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办学的外国语大学。学院现有19个教学院(系),30个本科专业,1个立项建设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部直属的出国人员培训部;有托福、雅思、德福、GRE、HSK、PETS、日本语能力等级考试、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NAETI)等国家级考试点,是重庆市干部外语培训基地。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10万余名高素质涉外人才,许多校友业已成为各行各业及所在单位的精英或骨干。

学院充分发挥外语教育优势,积极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形成了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秉承“团...

【2013高考招生】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四川外语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Chongqing Nanfang Translators College of SISU)。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东路611号

  邮 编:401120

  学校网址:www.tcsisu.com

  联系电话:023-67138000、67138899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2001年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由四川外语学院和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建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备招收本科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现设有英语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管理学院、亚欧语言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工程管理、美术学、广告学、绘画、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等39个专业(方向)。学院依托四川外语学院教学、科研的实力,利用学院一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2、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三、录取原则

  我院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尽量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对此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从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报考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语测试并及格(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及格。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文、理兼收,但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艺术各专业的录取,采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我院学生享受同...

2012年四川外语学院招生章程

四川
 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    院校代码:10650

  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联系电话:023-6538520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川外语学院。

  第二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第八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和葡萄牙语专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生源质量执行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维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安徽和福建等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对外语类专业进档考生,我校着重参考考生的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

  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参照上述规定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

艺术类招生简章:四川外语学院今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艺术类 学院
2012年01月22日 留学群liuxuequn.com讯.留学群liuxuequn.com为学子精心准备国内艺术类学校相关的招生资讯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文主要关键词为:艺术类|学院

招生计划<?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计划招生45人(校考省份具体计划执行数视生源质量决定)。

合计

重庆

湖北

湖南

山西

广西

45名

5

10

10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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