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初级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3日至1995年7月23日期间出生);中级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3日至1995年7月23日期间出生);高级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23日至1995年7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3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名办法 >>
2013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考生通过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进行报名。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缴费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9时至8月1日17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为避免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8月21日9时至8月23日17时,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应聘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应聘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人选资格终审。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减免费用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7月31日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经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