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命题指导思想
符合选拔性考试的规律和要求,反映物理、化学、生物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理念,以有利于高校选拔具有学习潜能和创新精神的合格新生。
试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在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掌握程度的同时,注重能力和科学素养的考查,注重考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强调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关注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考查。
命题以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11年版)》和本说明为依据。试题适用于使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Ⅱ.考试能力要求和考试范围内容
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11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要求,确定理科综合考试内容。
化 学
一、化学科要考查的能力
1.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
(1)能够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融会贯通,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
(2)能够通过对实际事物、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的观察,以及对自然界、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并进行初步加工、吸收、有序存储的能力。
(3)能够从试题提供的新信息中,准确地提取实质性内容,并经与已有知识块整合,重组为新知识块的能力。
2.分析问题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
(1)能够将实际问题分解,通过运用相关知识,采用分析、综合的方法,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能力。
(2)能够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成果,用正确的化学术语及文字、图表、模型、图形等表达,并做出解释的能力。
3.化学实验与探究能力
(1)了解并初步实践化学实验研究的一般过程,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在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初步了解化学变化规律,并对化学现象提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二、化学考试内容与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科学素养的要求以及化学的学科体系和学科特点,考试内容包括: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有机化学基础和化学实验基础五个方面。
为了便于考查,将高考化学命题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三个层次,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含义分别为:
了解:对所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