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做好2023年上海市中职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来沪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特发布的相关通知,详细的通知内容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供上海考生参考阅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日制普通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38号)要求,为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在2023年5月7日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二)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5月7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三)学生为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初中学校就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学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凡符合(一)(三)(四)或(二)(三)(四)3项条件的学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和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
(一)核对报名材料(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17日)(寒假除外)
《上海市居住证》及父母一方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在线核验,学生(或其监护人)提供复印件进行留档。其余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留档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等;
2.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等;
3.学生在本市普通初中学校就读3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学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