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资格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预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在省普通文理科一本重点线以上,在器乐、声乐、舞蹈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62人。
三、招生项目与现场考试内容
考场 | 项 目 | A证数 | B证数 | 现场考试内容 | 基本要求 |
西洋 弦乐类 | 中提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