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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市管理长制实施方案2000字(6篇)

乡镇城市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长制实施方案 长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乡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新格局。留学群的小编也整理了一些乡镇城市管理长制实施方案。以供借鉴,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

乡镇城市管理长制实施方案 篇1

  为建设“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美丽沙溪,保障沿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流域水环境安全,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全面推动沙溪流域“河长制”责任落实,结合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实际,现就沙溪流域河长制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到20XX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污染物各年度减排任务,辖区内流域水质明显改善;闽江沙溪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一)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有关县(市、区)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

  要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质监控网络,保障供水水量和水质。

  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都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

  对于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道路穿越的三元区、永安市,要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对于保护区内仍有居民,存在农林业面源污染的沙县、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等,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并逐步实施水源地生态移民。

  特别是三元区要启动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工作;加快建设东牙溪水库水体生态修复第二期工程;组织对影响东牙溪水库水质的家庭式制笋作坊进行整治;在保护区外引进笋制品生产企业,引导竹农调整现有毛竹产品结构,多生产鲜笋和毛竹,减少笋干生产造成的污染。

  清流县、宁化县要组织划定清流严坊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健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对于县城未建成备用水源的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成。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国资委

  (二)扎实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沙溪干流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十五小”和“五小”项目、“三无”企业,一律取缔;对未经环评审批或者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建设和投产的项目,一律停建停产;对分流分治不到位、治理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应急池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居民的,限期停产整改,加强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严禁偷排、漏排、直排,确保流域工业企业每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0XX年底前,完成造纸、印染、食品等行业共20家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建成三明海西物流园、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园、三元黄砂化工园区、永安八一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尼葛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二期)等,并完善已有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确保9个省级以上、11个市县级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

  (三)有效治理生猪养殖污染。

  一是推动养殖健康发展。各地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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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解读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

  陕西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097条,重要河流有渭河、汉江、丹江、泾河、延河、北洛河、黄河、窟野河、无定河、伊洛河、嘉陵江等,河流治理任务繁重。实施方案明确到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还规定了规划编制、资源管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面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严格执法、完善法规九大任务,强化考核监督、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问责考评、落实长效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陕西省总河长为娄勤俭、胡和平。副总河长为毛万春、冯新柱。8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成员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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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上午,陕西省河长制启动暨无定河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在西安渭河河畔和榆林绥德无定河防洪工程施工现场以视频会形式同步举行。省委书记娄勤俭宣布启动,省长胡和平作动员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秘书长刘小燕出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主持,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发言,副省长冯新柱布置工作。

  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副省长冯新柱任副总河长。八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省委书记娄勤俭任渭河河长,省长胡和平任汉江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任丹江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任泾河河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任延河河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任渭河西安段及昆明池河长,副省长张道宏任北洛河河长,副省长冯新柱任黄河陕西段河长。

  胡和平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效举措。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的区域治水方略,坚持系统治理、柔性治理思路,围绕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的主要任务,在全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胡和平强调,启动无定河综合治理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全省三大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榆林市转型持续发展的实际行动。要坚持安澜、生态、绿色原则,处理好无定河整治与城镇发展、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实施水灾害防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景观修复、水流域管控五大工程,把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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