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销售申请书 篇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具体流程为: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可以实现上面的全部操作,纳税人一般不用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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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销售申请书 篇2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xx]18号)的规定:(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答
转销售申请书 篇3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申请书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医疗器械行业在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将目光转向网络销售。作为一种新的销售渠道,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具有诸多优势,包括便利、快捷、全面等。在这个背景下,本文将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申请书》为话题,详细具体地介绍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优势与申请步骤,向读者展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重要性和未来的发展前景。
首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具有便利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医疗器械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然而,由于工作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