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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工作总结(精选3篇)

道路救助基金工作总结

  时不待我,岁月如梭,我们终于等到的彩虹,现在又到了我们写总结的时候了。遵循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才能事半功倍,所以工作中总结事情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这个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呢?以下是编辑收集整理的“道路救助基金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道路救助基金工作总结 篇1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所有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抢救费用垫付问题

  由于《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未明确垫付抢救费用限额,使得救助基金存在“无限负担”风险,且对其他需要救助的受害者显失公平。建议省里出台相关规定或指导意见,如垫付的抢救费用以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或24个月计算的总额等,或者规定只垫付抢救期限为7天以内的抢救医疗费用等。

  (二)关于抢救费、丧葬费等问题

  一是时效问题。省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对需要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机构,但由于公安交管部门对每起案件,特别是肇事逃逸案需要鉴定、收集证据侦破过程,直至无法侦破才会联系救助中心要求对受害者救助垫付,受害者在责任方逃逸时只得自行垫付医药费等,过了十几二十天、一个月后才来申请垫付呢。那该如何区别他们是否有能力自行垫付或经济困难的。二是丧葬费垫付问题。目前规定丧葬费垫付只包括四项费用,对必须配套的骨灰盒、尸体袋、卫生费等审核时是否包括进来没有明确。此外,由于丧葬费用中需要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亲属证明,但对于受害者属外省籍务工人员,若要求他们回去提供证明,则增加其负担,且有些证件存在着不真实的情况。三是受害者中已参加新农合或医保等符合报销的可否再来申请救助基金。

  (三)关于救助基金资金来源问题

  建议省里出台政策,规定各地县市均应按省里拨付的基金进行比例配套,并列入年度预算。同时,鼓励地方通过制定政策,允许对车辆的特殊号牌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救助基金。

  (四)关于申请人主体问题

  《试行办法》规定,受害人是指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人员。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肇事车辆未投保的,包括机动车本车人员在内的受害人是否属于基金救助范围。有关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符合《试行办法》中的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五)关于基金追偿问题

  救助基金垫付追偿难度大,单靠基金管理机构难以做到。建议省里参照有关省市的做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对涉及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停止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促使交通事故责任方等及时偿还已垫付的救助基金,以确保基金的流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关于经费问题

  目前各县级大部分都成立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但由于县级财力十分有限,基本上只确保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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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2017年工作总结

道路救助基金工作总结 道路救助基金2017年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道路救助基金2017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留学群


  道路救助基金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2月22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省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紫金保险泰州中心支公司积极履行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职责,以服务全市道路参与主体、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施道路救助基金项目,实现了基金管理工作的平稳起步和良好开局。截至今年10月31日,我市救助基金共垫付救助 笔,垫付救助金额共计 万元;追偿垫付款 起,追偿金额36万元,为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7年泰州路救办荣获省“和谐路救”奖,在2017年和2017年上半年省路救中心开展的道路救助基金宣传竞赛活动中均名列全省第一。

  1、 加强沟通协调 推动各层联动

  为有效推动这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紫金保险泰州中支闻风而动,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市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救助基金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公安、卫生部门分别召开各系统会议,动员部署全力配合做好道路救助工作;全市各大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新闻,标志着我市道路救助基金项目正式启动。在公安、卫生、农委、金融办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建立起市、县救助基金沟通协调机制,分工协作,全方位推动救助基金的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市公安部门及时为基层网点提供职场、认真组织交警业务培训、案件受理中积极与网点配合、主动与市路救办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针对医疗费分割问题,市卫生局及下辖四市卫生局都下发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市区各大医院与市路救办、市交巡警支队三方形成会议纪要,规范了医院操作流程,开辟了“绿色抢救通道”;中国医药城医院开展了便民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等,这些都为为基金顺利运营理顺了关系。此外,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讨论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等内容,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联手努力把这项造福民生的善事办好办实。

  2、 强化基础管理 推动网点建设

  2017年2月22日,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颁布后,在短短一周内,紫金保险泰州道路救助服务办公室正式挂牌,依托市公安局的有力支持,靖江、泰兴、姜堰、兴化、主城区五个受理网点全部铺设到位。在此基础上,泰州路救办按照省路救中心统一部署,迅速实现了救助网点的标准化建设,基金政策、垫付申请流程及服务承诺统一在受理网点公示;认真贯彻落实《紫金保险各路救办及受理网点规范达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基础管理,推进达标验收工作,通过标准化管理,受理网点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确保救助基金全方位、多领域、宽角度得到贯彻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省路救中心今年1-9月KPI问责目标考核市路救办得分暂列第4位。

  3、 探索路救新途径 垫付追偿求突破

  道路救助基金作为国内目前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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