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力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
所以,我们会经常发现,在世界上具有伟大人性但是却缺乏自我控制的人,在追求最高荣誉时,一旦碰到困难和危险,就懒惰,犹豫,容易沮丧;相反,我们也常常发现能够完善地进行自我控制的人,没有任何困难可以吓到倒他们的勇气,没有任何危险能够惊骇他们,但同时,他们对有关正义或人性的全部感觉似乎无动于衷。
对自己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谨慎的美德;对别人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正义和仁慈的美德。前一种美德约束我们以免受到伤害;后一种美德敦促我们促进他人的幸福。
认为死者自然具有阴沉而又无休无止的忧郁心理,这种想法盖起源于我们与因他们而产生的变化的联系之中,即我们对那种变化的自我感觉之中;起源于我们自己设身处地,以及把我们活的灵魂附在死者无生命的躯体上--如果允许我这样说的话;由此才能设想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所具有的情绪。正是这个虚幻的想象,才使我们对死亡感到如此可怕。这些有关死后情况的设想,在我们死亡时决不会给我们带来痛苦,只是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才使我们痛苦。
意识到被人所爱,自有一种满足感,对一个心思纤细与感觉敏锐的人来说,这种满足感带给他的幸福,比他或许会期待的那一切可能从被人所爱当中得到的实质利益更为重要。
是非正义的判断来自于人类的情感。这类体系将这种情感附加于一个人类本身的官能中去,并给出“道德情感”的概念。简单类比于味觉,好吃的,我们感到舒适,难吃的,我们感到不舒服。那么,出于道德情感的官能体验,在某个判断中,我们的官能感到舒适,那这一判断就是对的,正义的;我们的官能感到不舒服,那这一判断就是错的,是人类自身所不愿意体验到的。
独来独往、离群索居,只会让我们更郁郁不乐,虽然我们慷慨仁慈、自尊自爱,却很难获得烦人常有的平和心情。
想到我们所能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想到我们无论怎样消除死者亲友的悲哀,无论怎样消除他们对死者的负疚和眷恋之情,也不会给死者安慰,只会使我们对死者的不幸感到更加悲伤。
我们想,自己确实不能对那些遭受如此可怕灾难的人过多地表示同情。但当他们处在被人遗忘的危险之中时,我们的同情溢美之词就倍增了;通过我们加在死者记忆中的虚荣感,为了自己的悲切,我们尽力人为地保持自己有关他们不幸的忧郁回忆。
我们甚至同情死者,而忽视他们的情况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即等待着他们的可怕的未来,我们主要为刺激我们的感官但对死者的幸福不会有丝毫影响的那些环境所感动。
理性的意义,除了理智本身之外,还有一层对市民政府的支持和保护,人类天生有维护社会体系的理性,同时延伸到对成文法和习惯法的支持。
由此形成了人类天赋中最重要的阳光原则,对死亡的恐惧--这是人类幸福的巨大破坏者,但又是对人类不义的巨大抑制;对死亡的恐惧折磨和伤害个人的时候,却捍卫和保护了社会。
我们认为,死者不能享受阳光,隔绝于人世之外,埋葬在冰凉的坟墓中腐烂变蛆,在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这是多么不幸啊!
健康和保养时上帝希望人们最先关心的事情。他用饥渴和口渴、快乐和痛苦、热河冷等让人愉快或不快的感觉,亲口训诫我们为了身体的健康应当选择什么和回避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