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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院本部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40.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7平方米,生师比2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29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504元,专任教师3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3%,图书53.4万册,生均图书54.9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以及现有各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参考市场需求,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在调研基础上,召开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年度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工作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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