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黔教基发〔2013〕90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巩固和扩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2013年的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原则上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1〕70号)规定执行,并进一步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一)考试科目。学业(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初中学生学业(升学)考试时间统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