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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通用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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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各级要求,结合宁洱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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