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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素质为本、能力为重”教育理念,提高学生专业学习能力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录取新生,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及办学方式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国标代码:13249;在鄂招生代码:C227。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及培养层次: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12号)。开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软件工程12个本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知名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改革学校招生体制机制;制定招生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定各专业(类)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公众媒体记者、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为社会监督员,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87533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19-889107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邮政编码:442000

  学校网址:www.yhgj.hbmu.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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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齐鲁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齐鲁医药学院

  齐鲁医药学院是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设有11个院部、34个本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5大学科门类,现所有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始招生,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2〕1号)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

  第七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国家政策和办学条件等确定招生专业和总体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生源具体情况确定分省市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审核确定的招生计划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平台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各省市志愿设置和投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我院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规定出台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进行投档的省份,我院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第十六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专业组所包含的专业中录取,即: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所报专业均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的省份,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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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湖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医药学院2022招生简章

  湖南医药学院招生办发布了本校2022年招生章程,相信很多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对湖南医药学院一定很感兴趣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2.国标代码:12214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4.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西校区);湖南省怀化市怀东路(东校区)

  5.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nmu.com.cn

  招生网址:http://zs.hnmu.com.cn

  咨询电话: 0745-2382419/2381505

  监督电话:0745-238143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十一条 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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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奖”的称号。现有中医学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国标代码13643,办学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第三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中医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条 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校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宜并作相关解释。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组织和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和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投档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录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外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计入总分进行投档。

  第十五条 对已进档考生,在阅档期间,如考生自愿放弃就读,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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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坐落在有"森林之城"之称的贵阳,校园有先进的教学设备,有食品卫生与营养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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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医药学院是始建于1952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开设2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日升社区吉林大街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药物制剂、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

  专科专业:

  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考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家庭经济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通过认定后采取相应资助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贫困认定并建立在校生贫困档案,学生可根据认定的贫困等级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服务部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校外勤工助学助学岗位,少数民族贫困生可申请少数民族资助金,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遇到突发变化时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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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本吗 是公办吗

湖南医药学院是几本院校 湖南医药学院是不是公办大学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小伙伴比较关心湖南医药学院是不是公办学校,属于几本?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本吗 是公办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医药学院是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通常是根据该大学在各省份招生批次来决定的。(目前高考是按照省份招生,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大学,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

  湖南省:湖南医药学院在湖南是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湖南医药学院是本科大学。(2021年开始,湖南省合并本科录取批次,不再分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等批次录取)

  省外:如果湖南医药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湖南医药学院是二本大学。

  湖南医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湖南医药学院是公办大学。通常来说,公办大学学费便宜,民办大学学费较贵。

  湖南医药学院简介

  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41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565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6.8万册、电子图书166.3万册。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全日制大学生11227人,其中本科生9833人。现有教师659人,其中专任教师402人,教授等正高级职称59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15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3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8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2人。

  拓展阅读:湖南医药学院王牌专业

  1、特色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2、其他重点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

  省级重点专业:药学专业。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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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2021秋季开学时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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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湖南医药学院今年开学的时间已经确认了,一起看看吧。以下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精心带来的“湖南医药学院2021秋季开学时间:9月4日”,仅供大家参加,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湖南医药学院2021秋季开学时间:9月4日

  1、学生9月4日、5日报到、注册,9月6日正式上课。

  2、2021级新生9月9日、10日报到,9月22日正式上课。

  拓展阅读:大学生个人学习计划

  一、目的:为了让自己的大学生活过的充实,更是为了自己能学有所成。使自已不要在毕业后从这里走出而后悔。充分利用自已的时间过好人生最关键的三年,

  二、目标:让自己具备会计专业要求的所有技能,并熟悉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所需的全部基本技能与知识。

  能够实现现代审美欣赏能力的广告专业人才和广告设计师,要能熟练熟练的掌握各种广告设计软件与又能运用广告设计理论创作设计各种大众传播的广告的视觉艺术作品(大学学习计划书范文)

  三、需掌握的知识体系:

  主体知识层:

  素描、色彩、设计概论、装饰图案、字体设计、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标志设计、广告摄影、书籍装帧、广告设计、vi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图形创意、广告概论、报刊广告设计、报刊广告设计、展示设计、

  辅助知识层:

  photoshop和coreldraw。autocad和3dmax。制作技术主要是:掌握各设计及制作手段及广告制作与输出技术。学生毕业后可面向各类广告公司和企业广告部门、专业设计公司、网站媒体设计、报刊出版及杂志、印刷设计公司、包装公司、从事专业设计制作及设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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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通知】

湖南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2020湖南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湖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湖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西校区)

  湖南省怀化市怀东路(东校区)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nmu.com.cn

  招生网址:http://zs.hnmu.com.cn

  邮编:418000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第七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湖南省投档比例设置在105%以内,其他省份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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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考研调剂公告(三)

考研调剂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调剂公告 2020福建医科大学调剂公告

  考研调剂公告各院校已经发布出来了,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考研调剂公告(三)”,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考研调剂公告(三)

  各位考生:

  经调剂我院尚有部分缺额,现开展外校调剂。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院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姓名)
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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