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深圳市绿林春园艺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二、花卉租摆的数量及位置
乙方提供大花-----盆,中花-----盆,小花-----盆,合计-----盆给甲方租用。(详见花卉明细表)。
三、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花木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花木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于每月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付给乙方,最迟不超过六天。
四、甲方责任
1. 负责看护从乙方租用的全部花卉,承担因丢失和人为损伤花卉(包括花盆、托盘、几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保持花卉摆放位置相对不变,教育己方人员不向花盆中倾倒废水、废弃物,不损伤花卉。
3. 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4. 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5. 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务时,要另行付费。
6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乙方的花卉撤回。
五、乙方责任
1 .按本合同规定认真负责地摆放和养护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2.乙方负责不定期对甲方现有花卉的管理(淋水、修剪、施肥、除虫等),
2。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对甲方承租的花卉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更换不包括甲方本来所有的花卉)。
3。为甲方摆放和养护花卉时注意文明礼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持甲方摆花场所的环境卫生。
六、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