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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政策问答

高考招生 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山东:《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政策问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仔细了解好政策详情!

  山东:《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政策问答

  1. 请介绍一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8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改革进行了顶层系统设计,同时亟需在一些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上出台具体措施。《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方案》的配套制度文件,是对《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意见》的出台,是我省加快建立完善招生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对落实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类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衔接机制,搭建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立交桥”,更好服务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意见》规定,从2022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人员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作出这个规定的意义是什么?2020年至2021年的报考条件是怎样的?

  我省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主要为高校培养选拔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模式,安排了部分本科招生计划。

  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实行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原本就是为适合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特点而设计的,其中“专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不同专业类目分别组织实施。

  《意见》规定,从2022年起(即从2019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教育学习的中职学生开始),报考人员限定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允许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旨在回归这项考试制度的设计初心,维护正常的高中教学秩序,推动改革安全平稳实施,促进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提升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允许社会人员报考,是因为社会人员在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学习后,未接受过中职教育的人员可以有时间、有机会通过参加职业教育学习,具备职业教育素质。

  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是指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教育(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社会人员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各市教育局核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目前我省尚未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认定。

  2020年至2021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的报考条件维持2019年政策不变。

  3.实行新高考后,我省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中的本专科招生计划结构会有怎样的调整变化?

  《方案》规定,夏季高考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春季高考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未来我省将会加大招生计划结构调整力度,总体方向是逐步减少夏季高考专科招生计划,相应增加春季高考专科招生计划,同时适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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