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美国移民EB-5方案栏目,提供与美国移民EB-5方案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eb-5投资移民方案详解

美国投资移民 美国移民EB-5方案 美国移民方案详解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留学群提醒大家,投资移民方案就是指美国移民法中eb-5这项移民签证类别,此类别的投资门坎一般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目标方案是位于符合国家统计资料中的目标就业区(TEA),则此投资门坎可降为50万美元。

  政策:

  eb-5投资移民方案介绍

  投资移民方案就是指美国移民法中EB-5这项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申请人所设立的移民类别。此类别自1990年创设以来,对申请人之资格条件在历经二次修法后,如今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

  此类别的投资门坎一般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目标方案是位于符合国家统计资料中的目标就业区(TEA),则此投资门坎可降为50万美元。外国移民申请人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于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二年届满前90天,若该项投资行为仍然存在,并且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则投资移民人可申请将条件解除。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方案:

  为了能将投资资金汇集于政府指定的特定区域,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自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中特别设立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亦即投资人若投资于通过政府所核准的指定区域中心(Designated Regional Center),则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可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此项资格放宽,对于大多数不熟悉美国商业环境的投资人而言,因无须直接承担创造就业机会的责任,成为吸引外国投资人青睐的最大诱因。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名,其中3000个名额是留给目标就业区(TEA)的投资人,而目前绝大多数区域中心就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EA)的。

  目标就业区(TEA)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低人口密度地区——20000人以下

  (2)高失业率地区——全国平均的150%以上

  EB-5投资移民沿革:

  1990年设立EB-5投资移民法案,规定申请人需投资100万美金创设一个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如果创立的企业位于目标就业区(TEA),则投资额由100万美金降低为50万美金。

  2002年,设立EB-5区域中心修正案,改“创设企业”为投资企业,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申办身份。

  2003年至今,大量申请人通过EB-5投资的方式成功移民美国

  现行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法案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延期或永久化需要国会审批。

  相关内容(关于美国移民法相关规定):

  1、移民法关于投资风险的法律规定

与美国移民EB-5方案相关的移民资讯

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变革

美国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 美国移民EB-5方案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对美国eb-5投资移民感兴趣的中国投资人,最近都高度关切eb-5投资移民政策改革的消息。留学群获悉,由于从1992年开始设立,定期进行延期审核的eb-5区域中心方案即将在2015年9月30日到期,加上方案正式进入国会讨论表决前,多项攸关EB-5改革的议案已经陆续出台,其中加强监管以及提高投资金额门槛似乎已经势在必行。

  想要探测美国投资移民的最新风向,最好从两党议员近期提出的两项改革法案内容进行了解。名为《2015年职业移民新创企业启动法案》(EB-JOBSActof2015)的改革法案,是由加州众议员洛夫格伦(ZoeLofgren)和伊州众议员古铁雷斯(LuisGutierrez)于八月份联合提出。

  此提案要求新版EB-5重新定义“目标就业区”,期望能将资金更准确地注入乡村地区、高失业率地区、人口大幅下降地区以及有封闭军事基地的地区,以利于这些低成长区域的长期发展。同时法案也提出了两个新的签证类别EB-6和EB-7。其中EB-6是发放给创业投资人包括自我投资的初创企业家,最低金额为50万美元。

  另一项法案是稍早在今年6月4日提出的《投资移民EB-5改革法案》。由参议会议员莱希(PatrickJ.Leahy),以及另一名参议员葛瑞斯雷(CharlesE.Grassley)联合提出。这项法案要求把投资移民签证金额由现行的50万和100万美元,分别提高到80万和120万,同时也要求加强联邦政府的监督执法权,规范“目标就业区”的定义,以确保偏远地区可真的从投资项目中受益。

  这两项法案同时把改革重点放在严格规范投资区域以及提高投资门槛上,似乎已经明确指出未来EB-5条件趋紧的方向,不过,距离9月30日不到半个月时间,届时最新改革状况敬请期待。

  相关阅读:

  选择美国投资移民EB-5的好处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资格详解

  

与美国移民EB-5方案相关的移民资讯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