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办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市编办的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工作创新,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控编减编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的“接”、“放”“管”工作。
一是我县认真贯彻自治区和崇左市审改办的要求,按照“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标准,统一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该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调整的坚决调整,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做好行政审批“接、放、管”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督促有行政审批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与上下级业务部门对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放”、“管”工作,编制一次性告知卡,规范审批标准和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程度,有效杜绝了行政审批随意性。今年来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有关文件要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项,调整 7项,合并2项,梳理形成最新的《大新县行政审批目录表》,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县34个县直单位(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7项。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自治区、崇左市的统一部署,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政审批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转变。为明确各单位(部门)相关取消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切实管好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力争做到取消的每一个项目,都制订出对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是不断下放管理权限,推动扩权强镇。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审改办督促各有关部门将能直接或者由委托下放乡镇进行审批的事项,尽量下放给乡镇。要求县直各单位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管理和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工作,让乡镇基层部门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接好管好,提高乡镇政府的为民服务能力。
第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
2016年,我办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的要求继续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被清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受理条件。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推动各部门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大新县34个县直单位(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7项。
(二)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
今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