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的内容通常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结清各种损益类账户,并据以计算确定本期利润;
二是结清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分别结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
一、结账的程序
1.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
2.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和应计的费用。具体包括两类:
(1)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调整。
应计收入是指那些已在本期实现、因款项未收而未登记入账的收入。企业发生的应计收入,主要是本期已经发生且符合收入确认标准,但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商品或劳务。对于这类调整事项,应确认为本期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待以后收妥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应计费用是指那些已在本期发生、因款项未付而未登记入账的费用。企业发生的应计费用,本期已经受益,如租用房屋但尚未支付的租金,应付未付的借款利息等。由于这些费用已经发生,应当在本期确认为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待以后支付款项时,借记“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收入分摊和成本分摊的调整。收入分摊是指企业已经收取有关款项,但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需在期末按本期已完成的比例,分摊确认本期已实现收入的金额,并调整以前预收款项时形成的负债。如企业销售商品预收定金、提供劳务预收佣金。在收到预收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等科目;在以后提供商品或劳务、确认本期收入时,进行期末账项调整,借记“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成本分摊是指企业的支出已经发生、能使若干个会计期间受益,为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盈亏,将这些支出在其受益的会计期间进行分配,如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待摊费用,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等。企业在发生这类支出时,应借记“预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会计期末进行账项调整时,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等科目。
3.将损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所有损益类科目。
4.结算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结转下期。
二、结账的方法(重点)
1.对不需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