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整改方案(篇1)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察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法治政府,深化法治建设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实现到20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
二、问题分类
《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清单》(见附件)共分7类22项。属主观原因的整改问题19项,属客观原因的整改问题3项。整改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2项,立行立改问题12项,需制订整改方案、专项督导推进问题8项。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和法治谈话等制度,并将履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和考评体系。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制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询问。
(二)不断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将宪法学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提升法治素养,打造一批业务能力强,法治素养高的干部队伍。
(三)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执行力。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执行效果的评估,着力解决“重立法、轻执行”的问题。
(四)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编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册、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权利告知书;建立健全本部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开展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
(五)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科学编制《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考核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项指标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考核体系,通过考核,进一步指导、督促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中各项主要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指挥棒作用,引用第三方评估机构,高标准创建国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