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省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法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的原则,以转基因玉米、水稻为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销售、种植等行为,斩断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链条,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严惩违法分子,有效遏制转基因生物违法扩散现象,形成与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提升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产业符合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二、监管任务
(一)研发者督促检查。督促转基因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科教单位和种子企业育种活动的督查,严防育种材料非法扩散。督促研发单位落实相应的安全控制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按照《转基因植物试验安全控制措施》标准的规定进行过程管理,建立转基因活动管理记录,实施转基因材料转移合同制度,确保转基因材料可监管、可溯源;督促研发单位开展自检,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试验、试验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要限期整改。
探索在系统内建立违规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通报制度。
(二)源头监督检查。对区域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查清课题负责人、课题内容及生产加工的转化体等,建立检查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研判准。严格按照监管手册和田间试验检查指南的要求,对转基因研发实验室和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面、动态监管,确保检查全覆盖;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油菜、大豆、小麦等品种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格落实未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不得参加区域试验的要求,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加强对试验残留处理、收获管理和相关操作记录的安全检查,防止转基因材料脱离监测范围。
(三)市场专项检查。以玉米、水稻等作物为重点,春耕备耕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主产区、种子企业、制种基地以及曾发生过非法扩散的地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督促企业和基地执行种子生产转基因检验制度,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的品种进行抽样检查,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生产;加强种子销售商的宣传教育,探索建立转基因证明材料查验和承诺制度,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充分利用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方法,对玉米等种植田进行抽样监测,严查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行为。
(四)管理工作检查。检查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情况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是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本地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生物安全监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4月)。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11月)各县区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