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
A、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
B、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并提供复印件
C、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2、照片3张
近期半年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3、个人资料
A、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
C、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4、外方邀请资料 (邀请函,担保书需认证,必须原件)
A、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
B、邀请人身份证明:如果是荷兰公民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果邀请人是居住在荷兰的非荷兰籍居民,须提供该邀请人有效旅游护照及有效在荷兰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
C、担保书: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担保书原件,(在当地市政厅办理), 担保书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以及该担保人的经济状况证明, 如工资单, 近三个月的银行证明等等。如担保人在中国居住, 需提供经签名的担保书原件(我社可提供样板)
5、双方关系证明
A、探亲签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B、访友签证:出示证明关系的原件材料,如合影照片,往来邮件等
6、中方公司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B、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需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C、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