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调查报告 篇1
明确县国土或煤炭局取消向煤矿企业重复收取“矿产资源弥补费”。取消重复收费,建议县政府协调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煤炭局等部门。
保证和提高煤炭资源的合法、高效开采及利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煤炭税费征管。达到以完善、和谐、统一、高效、清廉的征管机构,加强煤炭税费、调节基金征管,打击私挖盗采及非法运输国家煤炭资源销售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煤炭税费、调节基金跑、冒、滴、漏现象,确保煤炭税费、调节基金应征尽征,为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之目的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设立煤炭税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机制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县煤炭产业发展前景及分析
导致我县煤炭产业发展滞后,县煤炭资源贮量大、分布广、煤种全。由于地形地貌特殊、人口、文化素质、资源环境、交通等因素制约。有证煤矿产煤大多集中在中部地区,南北偏少,发展极不均衡。但是通过近年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和今年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深化改革等激励措施拉动及县委政府出台整合煤矿产业发展措施推动下,县煤炭产业的发展空间将较为广阔,煤矿产业将会逐步一改以往有证煤矿少、规模小、耗能污染大、产出低、综合开发利用率低且发展不均衡的状况。煤炭产品通过水、陆均可运输入境销售,交通极为便利。今年,虽然受道路设施改善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县各煤矿企业亦可望产煤160至180万吨,十一五”期末,各煤矿产煤将递增至350万吨左右,十二五”将突破500万吨。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二、县煤炭税费征管现状及发展方向
由于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县自强化煤炭税费征管、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以来。通过政策引导,煤炭产业发展较快,煤炭税费及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逐年递增。各煤矿累计生产煤炭140多万吨,实现销售120多万吨,缴纳煤炭税费、调节基金近1.5亿元。较大地推动和保障了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县的征管体制和机制却与煤炭产业的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尚处于雏形,各项征管措施有待健全和完善,无规范、统一、按程序审批的煤炭税费、调节基金征管机构,虽有县人民政府常务纪要明确的兼管机构,但是随着煤炭产业的发展,该机构由于受职责权限、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已不能有力地打击非法运输煤炭销售而偷逃煤炭税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违法行为。加之我县煤炭验票站设置尚不健全,设置的煤炭验票站现仅有砂锅验票站、沙汆验票站、箐口验票站、173验票站、竹塘验票站。偷运煤炭的投机商可通过等乡镇边境自由出入县境。同时,验票站值班人员为国税、地税、煤炭局派驻工作员及聘用人员参杂值班,人员文化水平、业务素质、知识结构整齐不齐,多部门领导、多部门管理,这些问题都不同水平地增大了管理的难度。并且,现有着我县交通设施的进一步改善,水运、陆运、铁运的综合开发利用,势必推动煤炭产业的迅猛发展,煤炭产量到十一五”期末可望达到350万吨,十二五”期间将突破500万吨。煤炭产量递增之际,煤炭运输入境口亦将增多,征管工作难度将会更大,原明确的征管方式、征管体制和机构已远远满足不了煤炭产业的发展。因此,筹建新的完善健全、高效、执法主体明确和程序合法的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机构已成必然。
三、调研建议
1拟设立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
一致向县人民政府呈报我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