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滨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滨州学院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第十条 学校概况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和谐治校“五大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学校校园占地1700亩,校舍面积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81亿元。设有20个实验中心(室),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9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50余万册,电子图书6312GB,中外文纸质期刊2000余种,电子期刊28332种。面向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321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5349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工为主,文、理、工、管、教、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21个系(院),54个本科专业、44个专科专业;建有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特色专业、38门省级精品课程。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分别保持在90%、40%左右,专科生升本率达到25%,本科生考研升学率达到43.6%,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165项;学生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等,获国家级项目和奖励620余项、省部级项目和奖励23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700余篇,取得专利授权70余项。大力开展教师教育,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等21家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对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两大国家战略,制定实施“服务滨州科学发展行动计划”,与滨州市政府、青岛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创建黄河三角洲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