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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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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南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2017年湖南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如下: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二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计价”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84分(试卷满分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目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土建、安装专业均为60分(试卷满分卷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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