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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00 湖南省招生代码:4372,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地址: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路322号 邮政编码:410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有关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

与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300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星沙开发区天华路322号 邮政编码:4101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有关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部门,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与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00

第五条 学校地址:长沙市星沙开发区天华路322号 邮政编码:410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有关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部门,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

与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大众 湖南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与培养目标: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立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依托湖南传媒和其他文化产业优势,将文化产业资源与传媒教育紧密结合,在全国率先创立“前台后院”的校企结合办学模式,主要为广播影视、报刊出版、动漫游戏、网络通讯等传媒行业培养具有创意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同时为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急需的特色人才。

二、培养层次及学制:高职专科、三年。

三、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1.2调档。

3、退档原则:

(1)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且专业不服从调剂;

(2)投档分数偏低;

(3)不符合我校专业成绩或文化单科成绩录取要求;

(4)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教学语种为英语。

5、所有专业的招生科类均为文理兼招、职高对口,但对口招生仅限湖南省内;电视节目制作(新媒体方向)招收普通文理科考生。

6、文化单科成绩要求:商务英语、涉外旅游、现代传播(对外汉语传播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格;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及格。

7、男女比例:不限。

8、录取对体检的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 、音乐表演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细则:

1、对所有艺术类专业组织了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未组织相应专业联考的省份,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2、对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专业,招收参加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对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等专业,招收参加各省美术联考且成绩及格的考生;对没有组织美术联考省份的考生,认可其参加其他高校美术专业考试的及格成绩。影视动画、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三个专业在湖南省内招收部分普通文理科考生。

4、对未组织摄影摄像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对未组织电视节目制作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编导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5、舞蹈表演专业限招主科为舞蹈的音乐类考生,音乐表演专业限招主科为声乐的音乐类考生。

6、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加文化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单独招生: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仅面向湖南)采取综合素质面试 + 专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进行,考生凭2012年高考考生号报考。

六、招生计划:2012年我院招生计划总数为3420人,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2012年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八、...

与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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