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倒计时的钟声已经敲响,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名词解释(5),关于名词解释题很多考生都觉得无从下笔,名词解释重在解释,需要有对概念有一个较深的理解,因而备考的过程中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希望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1. 下落不明满2年的起算时间:
1) 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而失踪的,从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
2)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3)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2.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 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2) 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
3) 追索失踪人的债权。
3. 宣告死亡:是指人民法院经厉害关系人申请,依法定程序推定并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4. 宣告死亡的条件:
1) 须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
2) 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3) 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5. 宣告死亡的下落不明期限:
1) 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而失踪的,从音讯消失之次日起满4年
2)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3)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6.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1) 权利能力终止,主体资格丧失
2) 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自然终止
3) 个人财产转化为遗产,继承开始
7.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8. 个体工商户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个体工商户是私人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
2) 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核准登记
3) 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
1) 工商经营权
2) 起字号权
3) 雇工权
4) 商标权
10. 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
1)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2) 个人申请,用家庭财产投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3)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4) 无论个人还是家庭承担债务,都是一种无限责任。
11. 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2.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
1)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分散经营的法律形式。
2) 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
3) 农村承包惊魂户从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