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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教材精讲:歌舞厅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1.建筑性质
2.平面布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歌舞厅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民用建筑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及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均不应大于9m;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述规定增加25%。
4)楼梯间的设置(地上、地下)
①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②疏散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③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门;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④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⑤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按防烟楼梯间设置防烟设施,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m2。
⑥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除楼梯间和前室的出入口、楼梯间和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⑦地下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