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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最新异地高考方案

异地高考

  新疆发布最新异地高考(微博)方案:将以2014年、2016年、2017年3个时间节点,分步骤分层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高考的问题。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介绍,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等部门经过数月调查摸底,多次征求各界意见,出台了最新异地高考方案。方案分三步实施:2014年起,报名参加高考的非新疆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12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在疆具有连续12年以上(含12年)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并在新疆有一年以上社保交费记录及纳税证明,可报名参加高考,允许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自2016年起,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连续5年以上持有新疆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新疆缴纳两年以上社保和纳税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初中二、三年级及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新疆籍考生同等录取。

  自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在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6年,并有6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在疆有五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并在疆缴纳两年以上社保和纳税证明的,允许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与最新异地高考政策相关的异地高考

2014上海新异地高考政策:对务工随迁子女开放

上海异地高考政策

  2014年起,上海将实施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升学考试的具体方案,届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沪参加相应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

  上海市政府官方微博30日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

  据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已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待与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充分衔接后发布实施。

  《方案》提出,要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制度”为依据,提供有梯度的公共服务,有序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随迁子女可在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与最新异地高考政策相关的异地高考

异地高考最新政策:28省份实施异地高考

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本文章关于异地高考最新政策,为您了解那些省份实施异地高考有所帮助!

  6月7日,中国将迎来一年一度的高考。这一天开始,939万莘莘学子将走进考场,对十几年寒窗求学作一次小结。

  “千军万马独木桥”,这曾是中国民众对这场选拔竞争程度的比喻。然而,从高校扩招到社会机会多元化,眼下的高考虽已不再是出人头地的“独木桥”,但是,一场牵动近千万家庭的考试,对于这个国家的影响力不言而喻。

  从标印着“绝密”字样的试卷,到警方护卫考点、监控录像,再到考试之后的全封闭阅卷,全社会都在努力创造一场公平的竞争。

  然而,在流动人口超过2.3亿的中国,人们期待,更多的随迁子女能够更平等便捷地就地参加高考;在国家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下放给高校时,人们期待,高校自主招生少一些“暗箱”,多一点透明;在各种“特长生”遭到社会质疑之际,人们则期待,高考加分政策少一点“猫腻”,多一些人性。

  今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新程开启后的第一次高考,从今天起,中国新闻网将推出高考主题策划,关注考场之外的高考期待。

  28省份实施异地高考:人数激增 高门槛问题待解

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在2013年艰难“破冰”之后,今年又获得进一步推进,至少有28个省份将实施异地高考。今年报名人数达到5.6万人,较去年激增12倍,但部分地区门槛过高问题仍有待解决。专家指出,未来应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打破分省按计划录取制度,实现考试和招生相对分离,让大学自主招生,以彻底解决异地高考问题。

  今年28省份实施异地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被称为“异地高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关注的重点。

  2013年,中国异地高考艰难“破冰”,共有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12个省份启动实施了这项政策。

  2014年,异地高考实施地区继续增加。教育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将有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新增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宁夏、新疆、内蒙古、福建、海南、山西等16个省份。这意味着,2014年将成为异地高考普遍落地的一年。

  异地高考人数较去年激增

  从异地高考报名人数来看,与去年异地高考遇冷不同,今年报名人数达到了5.6万名,较去年的4440名激增12倍。

  分省份来看,湖北今年异地高考报名人数达2664人,比去年增加2445人,是去年的12倍;江苏报名人数从去年的374人激增到2995人,是去年的8倍;安徽今年异地高考生有705人,人数较去年的304人实现翻番。

  在今年首次开放异地高考的省份中,福建异地高考报名人数有3600多名,新疆有2138名,海南有372名,山西600多名,宁夏有35名。

  部分地区异地高考门槛偏高

康永恒代表:新异地高考方案改革路径错了

高考改革

  教育部近日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异地高考也成了代表们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康永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炮轰异地高考新政,认为异地高考是一次走错路的改革。他提议:教育部应将各省区市高考考生人数与高考招生指标直接挂钩,公平分配“招生”名额。

  康永恒代表直言,异地高考是一次走错路的改革:“异地高考是一次走错路的改革。我是“炮轰”了两次教育部了,高考是高度计划性、完全由教育部调控的、很少的几项社会事务之一。”

  今年年初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方案之后,引发的社会反映可以说是“有喜有忧有失望”。教育界专家盘点认为,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流动人口最多、最受社会关注的省份,异地高考门槛之高,让考生们望而兴叹。比如北京的方案只是过渡政策,即使符合较为严格条件的随迁子女,也只能在北京参加中职、高职考试,尚未有放开本科招考的方案;上海则延续了一贯与居住证挂钩的思路,只有符合A类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才可就地考取本科,其他类型的居住证,只能报考高职。

  康永恒代表认为,新的异地高考方案完全从过去的工作歧视变成了制度歧视,是一种倒退:“北京这次出台的异地高考方案,规定随迁子女只能报考高职院校,而且它有门槛,设定了报考条件,这个政策是在过去基础上的倒退。这是从过去的工作歧视变成了制度歧视。应该重新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改革的路径错了。”

  康永恒代表建议,教育部应该对考生人数和高考指标之际进行分配,公平分配招生名额:这很简单的事情,今年1000万考生报考,只能招50%,50%的录取率,考生都在北京市报名,就把500万指标分给北京不就完了吗。如果北京和四川分别500万考生报考,就把指标各分一半、250万个名额不就完了嘛?但是它不调配高考指标的分配办法,而要求各省出台各自的方案,你这高考计划又是全国统筹的,下边的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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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异地高考政策

异地高考

 湖南省异地高考中考实施办法出台

·报考门槛更低,手续更简便,实现外籍生源全覆盖,报考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

·本省户籍随迁子女高考报考,在学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均可

今天,备受关注的湖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和中考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至此,长期以来阻挡外地生源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户籍限制得以打破。与之前其他省市的方案相比,湖南省方案门槛更低,不仅实现了外籍生源的全覆盖,而且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更简便,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即可。

这个名为《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办法》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规定,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湖南省《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不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还包括经商、自主创业、自由职业者等其他进城人员的随迁子女,实现了随迁子女的全覆盖,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

同时,根据当前湖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参保率普遍较低,务工形式相对灵活,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一证通”管理等现状,《实施办法》规定随迁子女报考时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不需提供其父母的工作证明、住所证明和社保证明等,简化了程序,方便了考生。

《实施办法》对本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也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即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湖南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加上本省高等教育学龄人口明显减少,以及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湘参加高考的人数不多,《实施办法》实施后,不会造成湖南省高等教育资源的紧张。

由于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已经结束,实施办法出台后,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满足条件的随迁子女要予以补报,做好衔接等服务工作,避免出现考生不能及时报名参加高考的问题,以确保过渡期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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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异地高考政策

异地高考 异地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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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异地高考政策最新发布

异地高考 2014山西异地高考政策

  以下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由留学群高考栏目为您搜集整理的,希望对您2014高考有所帮助!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省户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具有正式学籍者,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并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享有与我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报考,报考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随迁子女在山西参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考生网上下载)。

  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

  3.随迁子女在山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省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6.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随迁子女在山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须提供原件,其余均交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复印(留存)。

  三、资格审查

  根据《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基〔2012〕43号)文件精神,有关县(市、区)教育、公安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联合审核考生资格工作机制,健全考生资格的多级公示制度,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

  (一)考生要如实填写《随迁子女在山西参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二)市、县教育部门要协调市、县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考生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信息真实可信。

  (三)加强公示制度。对考生资格的审查结果,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舞弊...

天津异地高考政策

天津异地高考政策

  天津异地高考方案将于年底出台 家长需在津纳税

  11日下午,天津市教委召开教育惠民专题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切实解决本市随迁子女升学接受教育问题,凡在津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依法纳税、上缴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且随迁子女在津就学达一定年限,可在天津异地参加升学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年底前出台。

  根据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委将会同市公安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随迁子女的分布情况,受教育情况,家庭居住情况以及父母从业、纳税、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底数,综合考虑天津的城市定位,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资源承载能力,特别是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有条件地接纳随迁子女在津参加升学考试。既要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考试升学的机会,又要遏制高考移民的滋生蔓延。

  首先,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做出明确的界定,确定这一政策的服务对象。其次,家长和学生都要符合相关条件,家长条件是:在天津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在天津有合法稳定住所;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学生本人条件是:随迁子女必须在津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根据以上因素来制定随迁子女在天津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津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方案》。

  目前,在津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共有14.77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8.98%。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在津接受教育工作,目前本市已经满足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而且努力向非义务教育延伸,形成义务教育全面保障,职业教育率先放开,高中教育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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