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师节
简介
尊师重教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早在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就提出“弟子事师,敬同于父”。教师节,就旨在肯定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
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同意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会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
1985年9月10日,是中国第一个教师节。
从2004年开始,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的著名人文学者李汉秋以提案的方式,多次呼吁以孔子诞辰作为教师节。经权威部门研究测算,孔子诞生于公元前551年9月28日(阳历),这个日子也恰当其时:新学年开始时的繁忙已经过去,可以有时间筹办教师节和国庆节。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教师节时间
每年9月10日是中国教师节。香港在1997年主权移交前,教师节跟随中华民国的习惯定于每年的9月28日;主权移交后则跟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每年的9月10日。
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后,教师节时间也跟随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每年的9月10日。
与大陆不同,1952年,台湾当局确定公历9月28日为孔子诞辰日及教师节。至今宝岛台湾的教师节时间一直是9月28日。
教师节的由来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习仲勋书记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方明和教育部张承先副部长一起向习仲勋提出建立教师节的事,习仲勋问解放前有无教师节,方明告之6月6日是解放前的教师节,并介绍了1949年6月6日陈毅同志参加上海解放后庆祝教师节的情况。习仲勋听后建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起来写报告请示中央。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全国政协审查的意见如下:“建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4年10月,万里、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请示圈阅。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研究,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如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教师节’,我们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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