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执行《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更好地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无吸烟环境,教育培养学生不吸烟,同时以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为创建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南昌市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执行《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中“室内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禁止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市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工作。提高全民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水平,降低人群吸烟率,营造控烟、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无烟学校标准
(一)学校有控烟领导小组,有控烟计划、工作方案,有控烟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
(二)学校内有禁止吸烟的标志,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餐厅等场所不摆放烟具;
(三)学校职工不在工作环境中吸烟,如要吸烟,只在指定地点吸烟,设有吸烟室;
(四)来访者不在学校吸烟,学校要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措施,学校非吸烟点应无烟蒂;
(五)学校职工来访者吸烟的指定地点应远离不吸烟者,如果在室内,应该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状态;
(六)学校定期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职工了解《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及掌握烟草危害健康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
(七)院内的小卖部、商店不出售香烟;
(八)学校工作人员吸烟率有下降趋势;
(九)民意调查不吸烟人对学校控烟满意率达95%及以上。
三、申报评审程序
市教育局、市爱卫办委托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对全市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
市教育局委托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对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各县区教体局、爱卫办委托各县区健康教育所负责对辖区内的无烟学校的组织、指导和评审,并将评审合格的学校名单报市教育局。
(一)申报
申报学校根据隶属关系于每年10月份向市、县(区)教体局提出申请,提交创建无烟学校工作总结,填写《南昌市创建无烟学校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二)评审
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市健康教育所及县(区)健康教育所对申报无烟学校的单位进行评审,评审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勘察等方式,对各项标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命名与核查
经评审合格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市爱卫办授予“无烟学校”称号。获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要在单位醒目处悬挂“无烟学校”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市爱卫办、市教育局将在有关媒体对获命名单位予以公布。
创建无烟学校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市、区(县)教育局、爱卫办每两年将对已经取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进行核查,对于核查合格的无烟学校,核发“ⅩⅩ年度无烟学校”荣誉证书;对核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其整改,对经举报查实明显不符“无烟学校”标准的,或连续抽查两次不合格的,取消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