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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塞浦路斯移民经验
塞浦路斯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塞浦路斯的税收制度一直深受塞浦路斯移民的喜欢,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塞浦路斯不仅拥有最低的企业所得税,还是收取个人所得税最低的国家之一,法定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35%。

  企业所得税

  所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12.5%,是整个欧盟国家最低的企业所得税率。此外还有各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

  减免政策:

  • 从其它公司收到的股息分红收益免税

  • 特定条件下的利息收益免税

  • 亏损部分享有税率优惠

  • 在特定条件下,海外常设机构的收益免税

  • 证劵交易所得的资本免税

  • 公司重组产生的利润免税

  • 减免已在境外缴纳过的税额

  • 来自外汇的收益或亏损均免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塞浦路斯不仅拥有最低的企业所得税,还是收取个人所得税最低的国家之一,法定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35%。此外也有各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例如:

  • 在特定条件下,股息分红收益免税

  • 在特定条件下,利息收益免税

  • 亏损部分享有税率优惠

  • 在特定条件下,海外常设机构的收益免税

  • 证劵交易所得资本免税

  • 在国外提供服务所得薪酬免税

  • 对诸如受伤赔偿、公积金、养老金或其它经批准的特定类型的基金收入免税

  • 非定居者不需要缴纳收入中的国防特别捐税部分

  年2起01生2效的针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其有效期现在从 5 年增加到了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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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得税审计相关的移民经验

个人所得税包含什么内容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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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包含什么内容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

与所得税审计相关的实用资料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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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是怎么样的?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更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请关注留学群实用资料栏目!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个税所得税率表2016

个税所得税率表2016 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个税所得税率表2016 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苏里南的个人/公司所得税、间接税

1.个人所得税:视收入而定,0-20,000苏盾, 税率为10% ;20,000-40,000,税率为20% ;40,000-80,000 ,税率为40%;80,000以上为55%。

2.公司所得税:赢利在5万苏盾以内税率为35%;5万苏盾以上,15万苏盾以内为40%;15万苏盾以上,25万苏盾以内为43%;超过25万苏盾部分为45%,大企业的所得税率可经协商签订付税协议。

3.间接税:主要对铝土、啤酒、酒类、摩托车等产业和出租房地产征收。另外,所有法律文件和合同须缴纳印花税,税率视合同性质而定。

2017年审计师《法律》知识巩固: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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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审计师考试的朋友们,留学群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年审计师《法律》知识巩固:企业所得税”,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考生!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多选题】(2007年试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A.国有企业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合伙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按照通行的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种。

  1.所谓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所谓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可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3.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意义:

  主要在于确定征税的范围以及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承担无限(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2.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二、税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单选题】某外国租赁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 2010年该公司从我国境内取得租金收...

初级审计师法律2016知识点:企业所得税

初级审计师法律知识点 初级审计师重点 审计师考点

  2016年审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希望考生们能多做多记,查漏补缺,把握好时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考出优异的成绩,留学群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初级审计师法律2016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例题7·多选题】(2007年试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A.国有企业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合伙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按照通行的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种。

  1.所谓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所谓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可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3.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意义:

  主要在于确定征税的范围以及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承担无限(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2.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二、税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例题8·单选题】某外国租赁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 2010年该公司从我国境内取得租金收入10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方法 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方式包括:直接减免税、降低税率、所得减免、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免企业所得税等多种方式。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需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提供)。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需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60%以上;3.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4.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5.企业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接受继续教育,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年检;6.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7.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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